2007/08/08

2006/05/16

开完班会的路上无意看到堤边一家小商店叫“唯美”,脑海中又浮现出莎乐美曼妙的舞姿。MP3里肖邦还在不知疲倦的弹着他的协奏曲。我的手微微抖着,可能因为刚才的争执太过激烈了吧。我一个人和全班的人争执。

我一向都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,我想,起码她们这么认为。是的,我很傲慢,那种傲慢是骨子里的。
我不是天才,但这不代表我没有自负的权利,因为我不是一个庸人,我有自己的思想,源欲高尚文化的思想。
她们无法理解俄底普斯王的悲剧人生,她们无法窥视卡西莫多纯净的心灵,她们无法明白JANE为什么离开ROCHESTER,她们不明白圆桌骑士和堂吉科德有什么区别,当教授在台上一遍遍的重复着:TO BE OR NOT TO BE 的时候她们还不知道HAMLET是何方神圣。
老师怪我不和同学多来往,我和她们来往又有什么话好说呢?我不会化妆,从不做头发,衣服鞋子几乎全是爸爸妈妈买给我,我不交男朋友,对其他系的帅哥也没有兴趣,更不会去买诸如SHE之类的专辑。
SO WHAT !?同班一个女生说我做女生真浪费,而我只会为她们感到悲哀,浪费了大脑和时间。
“买几百元的票去听音乐会?她肯定疯了,要不然就是装,有钱没处花。”
“她是同性恋,和她在一起还怕也变成同性恋。”
这就是一群庸俗的女生,和她们在一起,我什么也学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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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 must be the reason why God make a girl